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
2014-07-0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孟建柱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
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便民的独特优势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
法制网济南7月8日电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济南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孟建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便民的独特优势,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表彰了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孟建柱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奉献在审判工作一线的人民法庭广大干警致以诚挚慰问。他指出,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孟建柱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最终要落实到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也处在司法体制改革第一线。要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案情简单的一审民事、刑事自诉案件这一特点,首先在人民法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确保权责统一。要针对人民法庭实际状况,加强和规范对人民法庭审判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产生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权依法规范公正运行。要立足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多、审理的案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扩大信息技术在司法公开中的应用,提升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要求,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人民性是司法机关的根本属性。在农村地区和部分城乡接合部设立人民法庭,就地审理案件,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大创造,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环节。人民法庭要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诉讼指导,提高司法效率,使人民群众既能打得起官司,又能打明白、方便、有尊严的官司。要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大力推行巡回审判等方式,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要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
孟建柱强调,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新飞跃。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发挥好诉讼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出现的法律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好相关案件,运用司法调解、判决方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积极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检察室等基层政法单位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要发挥法官普法优势,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规守法、依法办事。
孟建柱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帮助人民法庭解决经费保障、业务装备、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人民法庭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在办案补贴、岗位津贴等方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人民法庭倾斜,将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法官遴选、干部选拔的重要条件,对于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落实职级待遇;对于学历层次较高但愿意到人民法庭工作的,在晋职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优秀人才向基层聚集,激励人民法庭干警安心工作,真正让人民法庭成为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和晋职人员的培训基地。要以探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为契机,提高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可以让人民法庭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方面先行先试,为在全国逐步推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党委政法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人民法庭建设纳入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总体部署,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工程来研究、部署和推动。要支持人民法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他们执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
孟建柱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加强人民法庭干警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增强“三个自信”,着力培养群众感情、法治信仰、职业良知,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要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体系,加强实践锻炼,全面提升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司法形象的不正之风,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等出席会议。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在会上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