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出台举报暴恐线索奖励制度
公安部要求出台举报暴恐线索奖励制度
2014-07-11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admin网友力赞举报暴恐线索奖励制度
专家对保护举报人提出具体建议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日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相继出台一系列举报暴恐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引来媒体的广泛报道和全社会广泛关注。据中国警察网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对各级公安机关出台的奖励办法,网友纷纷表示要配合政府打赢这场反恐人民战争,相关专家则建议公安机关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化专门工作的同时,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打好反恐人民战争。各地纷纷出台相关具体奖励办法,其中,辽宁、内蒙古、贵州、武汉、成都、哈尔滨、广州等地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深圳明确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6月27日16时37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新浪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用6个图示详细解读了公安部的通知精神。网友“夕云夕落”表示:“奖励机制可以大大地鼓舞人心,是正面效应,可以让那些暴恐分子受到震慑。”网友“二胺凤娃儿”认为:“我们应该铸造出一面铜墙铁壁,让这些暴力恐怖分子无处躲藏,全民参与进来提供有效线索,加强社会安全机制建设。”网友“咸味de糖果”则说:“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立行之有效的全民反恐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强烈支持!”
针对各地公安机关出台的一系列办法和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众就保护举报人提出建议:“举报的录音资料等应永久封存;奖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不宜让举报人亲自领取;不应组织媒体对举报人进行采访,相关媒体对举报的报道应当简略,不得出现任何视频资料;为举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出现不测,可给举报人家庭提供资金赔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认为,鼓励群众参与反恐,既要积极利用经济手段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同时也要让群众意识到,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