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个未成年人审判庭亮相 实行特殊陪审制度
济南首个未成年人审判庭亮相 实行特殊陪审制度
2014-07-18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admin实行特殊陪审制度,邀请相关业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
17日,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揭牌,今后,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在这里审理,一改以往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按情况分到不同审判庭审理的情况,更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济南市首个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据天桥区法院有关人士介绍,以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刑事审判庭审理,其他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分到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北园法庭、大桥法庭等审理。但未成年人的心理与成年人有很大不同,需要法官有更强的专业性,尤其能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而以往只在刑事审判庭配备了专门的少审合议庭。
为此,天桥区法院设立了一个单独建制的审判庭审理此类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关抚养费、交通事故责任、医疗责任、校园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等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等。
据介绍,天桥区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刑事案件约有40%,其他几乎均为民事案件。
新设立的审判庭配备了1名男法官,两名女法官,“考虑到有些时候女法官与未成年人沟通可能更好、更方便”,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王云华说。
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实行特殊陪审制度。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天桥法院专门邀请区团委、妇联、教育等业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他们对少年教育管理的专长,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而针对一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监护人缺位的情况,比如出现无法通知、不能或不宜到场或者是共犯等情况,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即指定“代理家长”参与诉讼。目前,天桥区已经分别选任了10名“代理爸爸”和“代理妈妈”,以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引导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积极悔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