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已建议将76个原厅级以上罪犯收监执行
最高检:已建议将76个原厅级以上罪犯收监执行
2014-08-26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并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据悉,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介绍,今年3月20日,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6月,最高检还制定下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分级备案审查。
张本才说,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包括:摸清了“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人数;收监了一批罪犯;发现了一批违法线索;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张本才说,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张本才说,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20人。如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依法查办了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施某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社会反响良好。
张本才说,全国检察机关发现的428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中,有123件是来自群众的举报。检察机关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支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拓宽渠道,加强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互动。
据悉,今年3月部署的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是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罪犯,发现、纠正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质疑。同时积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