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外籍人士在京工作需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北京规定外籍人士在京工作需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2014-09-15 来源:新京报 作者:admin新京报讯 今后,到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员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外技术资格认证,外籍教师除语言类之外须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类“洋外教”必须持教师资格证。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事办、市教委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来京工作的外籍人员聘用管理,并提高外籍教师的准入标准。
外籍人员来京工作须具备四个条件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对外籍人员来京工作的聘用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
《通知》明确,外籍人员要来京工作,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到60周岁;二是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除语言教师外,外籍教师要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但如果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京承担急需紧缺工种关键技术工艺研发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则应该具有国外技术资格认证。
此外,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必须要有确定的用人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是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籍人员要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且从事的工作不能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如果外籍人员是“千人计划”、“海聚工程”、“融智北京计划”等项目的专家,属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范围,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
3.7万外籍人员长期在京工作
《通知》显示,对于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行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都必须先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然后再开展聘用工作。
北京地区已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名单会在市外国专家局官方网站(http://www.bjrbj.gov.cn/wzzx/)公布。
据统计,目前在北京市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达3.7万余人,主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取得学士学位占95%以上,主要从事信息、计算机、教育、咨询、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工作。聘用外籍人员的单位达到1.1万余家。
■ 焦点
兼职洋外教也须持证上岗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目前北京外教市场上,外籍教师素质良莠不齐,在外籍教师的教学资格审核上也没有统一要求。针对这些“洋外教”,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都应当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市人力社保局解释,对于从事语言教学的“洋外教”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也应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例如TEFL(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TESL(第二语言的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ESOL(对外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KT(剑桥英语教学能力证书)、CELTA(英语语言教师证书)等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
这意味着,“洋外教”不论专职、兼职,以及在任何类型的教育培训类机构执教,都必须持证上岗,北京将从政策上杜绝“会说英文的外国人”到一些培训机构走穴上课的现象。
对于外籍人员非法就业、中介机构介绍外籍人员非法就业等现象,以及非法聘用外籍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社保部门表示将会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 追访
一些洋外教“会说不会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外籍教师管理主要依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教育机构聘用外籍教师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文件。
教育机构在聘用外籍教师时,需要学校向市外办申请办理邀请外籍教师来华手续,比如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到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居留手续等。对于民办学校的外籍教师,教师的资格审定由北京市外国专家局负责。
不过,目前市场上很多外语类培训机构中的“洋外教”并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也不需要通过教育部门的资格认定,仅作为培训机构聘用的员工。
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新东方、英孚教育等培训机构了解到,目前这些知名培训机构中,英语外教的准入相对严格,要求具有专业外教资格,包括TEFL、TESOL等,并需要拥有一定年限的英语教学经验等。不过,对于一些培训机构、中介招募的外教尤其是兼职者,并不需要教师资格和执教经历。
记者昨日联系上一家招聘“洋外教”兼职的培训中心,其表示,为培训商务口语的“洋外教”开出的兼职课时费为每小时150元,一周两次,要求“来自欧美国家,善于交流,有口语教学经验优先”。另一家位于通州的民营机构招募“洋外教”则要求英语为母语,发音清晰流利,喜欢孩子即可。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培训机构、中介会录用来京留学的学生兼职做外教,这些“外教”对教学没有任何经验,而且流动性非常强。
“有些外籍教师仅仅会说英文,但并不了解如何教授英文,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成为了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幌子和工具。”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当地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推动提升外籍教师整体水平十分必要。
■ 其他新政
1
聘用外籍人员合同期不超5年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外籍人员工作事务专办员,由专人负责,具体承担所聘任外籍人员的手续办理、管理服务等工作,并保持专办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应为外籍人员建立工作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劳动合同、有效护照和工作证件复印件等。
用人单位聘用外籍人员时,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同时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外籍人员的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
2
外籍人员离职后应注销工作证
据介绍,外籍人员来京所持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市人力社保局称,在申请、变更、延期、注销这些证件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外籍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用人单位需提出申请,注销所聘外籍人员工作证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证件期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3
全市建外籍人员聘用供需平台
《通知》还指出,北京市外专局将牵头积极开发境外高端人才资源,搭建全市外籍人员聘用供需信息平台,在北京市外专局官网面向符合资质条件、有志来京工作的外籍人员,提供岗位信息、简历发布、就业政策等公共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国情、市情、出入境、签证居留、教育教学等内容的培训,力所能及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上旬向市外专局报送下一年度外籍人员需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