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网店信誉"刷客" 为他人刷信誉反被诈骗4.3万余元
25名网店信誉"刷客" 为他人刷信誉反被诈骗4.3万余元
2014-10-0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郭山泽/漫画
常在淘宝购物的人应该都会有这样的体会,购物前先看一眼卖家的信用等级,看看是钻石级的还是皇冠级的,等级越高信誉越高。为此,少数不良卖家主动联络“刷头”为店家刷信誉,“刷头”再找“刷客”分解“任务”。通过虚拟交易,“刷客”给予店家好评并赚取佣金,商家的信用等级则步步攀升。
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玲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朱冬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骗子怎么打时间差
王玲是一名90后大学毕业生,与张某曾是恋人。相恋期间,她东挪西凑,借了很多钱给张某创业。但分手后,张某明确表示没钱还债。情急之下,王玲想到了朋友朱冬。朱冬是一家网店的店主,熟悉网店的运作。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在QQ群上发布信息,寻找“刷客”为朱冬的网店刷信誉。再通过打时间差的手段获取钱财,以帮助王玲还债。
怎么打时间差?这要从“刷头”雇用“刷客”的模式谈起。具体来说,为网店刷信誉有两种注资模式:
一种是店主预先垫资模式。卖家先自掏腰包把货款付给“刷头”,“刷头”再转交“刷客”,由“刷客”将钱打入支付宝,与店主虚拟一宗交易后,确认收货、予以好评,最后再把钱返还店主。店家一般会给付“刷客”每笔交易5元、10元乃至数十元不等的佣金。此种模式对于卖家而言,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一不留心可能会遭遇“刷客”截留货款的情况,且操作起来需要大笔资金注入,往往采用的较少。
另一种是由“刷客”预先垫资模式。“刷客”在网上拍下商品后,完成确认收货、进行好评等程序,支付宝将“刷客”预付货款转至卖家账户,卖家再及时将货款返还“刷客”,同时给予相应的佣金。这种模式由于是“刷客”垫资操作,广受卖家“青睐”,但增加了“刷客”的风险。不过,如果遭遇店家截留货款的情形,“刷客”可以对卖家进行差评及网络攻击,所以“刷客”们并不担心被骗。
王玲和朱冬正是采用第二种方式,开启他们的骗钱模式。26名“刷客”被涮今年2月21日至3月7日,王玲在QQ群上发布信息,许以每购物1000元给予35元至45元的佣金,吸引了26名“刷客”为朱冬的网店刷信誉。但是,朱冬的网店早已处于歇业状态,既没有实际的交易,更不需要刷信誉。按照惯例,店家必须在“交易”完成当天,返还“刷客”事先垫付的购物款,但王玲、朱冬坚持到第二天才返还本金和佣金。
延迟一天看起来没有多大的差别,但实际里面的“猫腻”可大了。假设第一天有10人为其刷信誉,以每笔交易1000元计算,购物款达1万元,如当天全额返还,两人最起码还得倒贴佣金350元。然而,延迟到第二天,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般来说,经过第一天的宣传,第二天会有更多的“刷客”加入。假设第二天为20人,以每笔交易1000元计算,购物款达2万元,这笔钱就可将第一天的资金漏洞给补上。
通过打时间差扩大“刷客”范围,拆东墙补西墙,王玲、朱冬共骗得26名被害人4.3万余元。
但是,“刷客”不是每天都呈几何式增长,王玲、朱冬没能将这场游戏一直玩下去。十几天后,“刷客”发现了破绽,他们纷纷在网上追要钱财。王玲自知无力返还,干脆关掉手机,取消QQ在线,玩起了人间蒸发。
今年3月的一天,一名来自辽宁的“刷头”赶至扬州市江都区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在帮人刷信誉的过程中被骗1万余元,他手下还有一帮“刷客”等着要钱。经过调查,警方将王玲网上通缉。
据王玲到案后供述,26名被害人分别来自北京、江西、辽宁等地,其中近半是在校大学生,还有一些是公司白领和家庭主妇,他们都是以帮人刷信誉为兼职赚钱。
建立防范预警机制,让“刷客”们不能刷、不敢刷、不愿刷
通过刷信誉赚钱不太光彩,一旦被淘宝发现,还可能被处罚甚至是“封号”。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心理,“刷客”发现上当受骗后,大多都不了了之。王玲与朱冬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把“刷客”们骗得团团转。
办案检察官认为,刷信誉这种行为危害社会诚信建设,也损害消费者的消费权。普通消费者被店家的信誉所蒙蔽,冲着优质信誉去购物,结果买回来的却是劣等产品,这就严重侵害了其消费权。
检察官建议,淘宝网等电商平台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事前防范预警机制,使“刷客”们不能刷、不敢刷、不愿刷。消费者个人要坚持诚信为本,不为不良电商充当“刷客”。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完善公民个人诚信评价体系,并与公民的利益相挂钩,一旦诚信档案有了污点记录,公民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