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并处罚金15万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并处罚金15万
2014-11-18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11月18日电(见习记者 何青)今天上午9时30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2014年8月14日,“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万余元。此外,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用22万余元。
杨秀宇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收钱策划、制造了“僧人船震”、“杨紫璐炫富”等数起网络热点事件,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两个公司的经营实际均由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