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推动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天津高院推动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2014-12-09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作者:admin
会议现场(摄影:孟东民)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动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和本市各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高院副院长张勇就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出要求。
推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流程处处长韩伟就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制度背景、工作要求、上网范围以及目前天津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进行了培训指导。
张勇要求,要充分认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裁判文书上网是三大平台建设中向社会公开程度最高的一项,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注程度较高的方面之一,是对法院整体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张勇指出,裁判文书上网与司法改革关系密切,是法院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效的直接、公开、透明展示,为司法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当前,天津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要切实抓紧抓实,进一步贯彻落实院长高憬宏对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指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一是各院要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放在重要位置,主动满足群众新期待,倒逼法官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要准确把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摒弃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模糊认识,必须对“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认识到位,从文书制作等具体问题抓起,从有利于促进文书上网工作的角度出发,努力扭转当前工作局面。三是要加强督促管理,既要实现上网文书数量达标,又要保证上网文书质量,杜绝低级错误、注意负面影响、准确核实上网数据。
推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流程处处长韩伟就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制度背景、工作要求、上网范围以及目前天津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进行了培训指导。
张勇要求,要充分认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裁判文书上网是三大平台建设中向社会公开程度最高的一项,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注程度较高的方面之一,是对法院整体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张勇指出,裁判文书上网与司法改革关系密切,是法院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效的直接、公开、透明展示,为司法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当前,天津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要切实抓紧抓实,进一步贯彻落实院长高憬宏对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指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一是各院要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放在重要位置,主动满足群众新期待,倒逼法官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要准确把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摒弃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模糊认识,必须对“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认识到位,从文书制作等具体问题抓起,从有利于促进文书上网工作的角度出发,努力扭转当前工作局面。三是要加强督促管理,既要实现上网文书数量达标,又要保证上网文书质量,杜绝低级错误、注意负面影响、准确核实上网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