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认为:开车时玩手机应规定为犯罪
委员认为:开车时玩手机应规定为犯罪
2015-01-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一些常委委员认为 |
开车时玩手机应规定为犯罪
法制网讯 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认为,开车时玩手机应规定为犯罪。 丛斌委员建议在“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后面加上“或者在行驶中因非运输业务需要接听、翻看电子设备的”。前几天中央电视台连续播报,客运司机拉了一车人在公路上行驶时,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几次手机,结果造成多人死伤的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应入刑。现在很多人对手机成瘾,尤其是拉着易燃易爆物品货车,情况更危险。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开车时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入刑。现在这种现象很严重。研究表明,在驾驶中玩手机和手持终端比醉驾和毒驾更具有危险性。醉驾入刑已经使事故率大大降低了,如果再把毒驾和玩手持终端入刑的话,事故的发生率肯定会进一步下降,对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有很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