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查音乐网站侵权盗版行为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拟增加管理部门查封扣押权
我国将严查音乐网站侵权盗版行为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拟增加管理部门查封扣押权
2015-06-1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张红兵
针对当前网络盗版侵权频发的现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6月16日在做客新浪微博微访谈时透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增加了著作权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阎晓宏说,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对原创网络文学的保护。其中,今年的“剑网行动·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十年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
阎晓宏介绍了剑网行动的由来。他说,“剑网”行动是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联合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是从2005年开始启动的,那年被称为“互联网版权保护元年”。
2005年4月,国家版权局与原信息产业部共同制订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这是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第一个法律性文件。同年10月,国家版权局完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国务院2006年5月审议批准,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启动了网络版权保护的“剑网”专项行动,至今已经走过了10年历程。
阎晓宏说,2005年至2014年连续十年开展的“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间,共查办案件468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11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88件。查处了百度文库侵权案、360侵权案、亚马逊销售盗版图书案。
阎晓宏指出,通过查办快播和百度播放器侵权案、一点资讯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天线视频网侵权案、一听音乐网侵权案、番茄花园网侵权案、思路网侵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网络版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
鼓励报刊与互联网媒体合作
除了查办案件,国家版权局还积极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
据阎晓宏介绍,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5年国家版权局和原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重点规范了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版权行政责任。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版权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制度。
2015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
阎晓宏指出,从规范网络秩序来看,网络版权法律法规建设是走在前面的,这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打击盗版是为了鼓励创新
打击盗版目的就是保护创新鼓励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掌握、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根本谈不上真正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自主创新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阎晓宏强调,不少网站签约作者一更新章节就会被成百上千个盗文网站无授权转载。侵权者那么多,写文哪还有什么激情,社会在鼓励创新,那我们的创新成果又怎么保护?
阎晓宏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对原创网络文学的保护。2015年初,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版权保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构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他说。
将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确定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以音乐作品版权作为全球知识产权关注的焦点。这既体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视,更体现了版权保护对音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音乐产业是版权产业的核心领域之一,数字音乐的诞生给音乐界带来一个惊喜。“但我们也注意到,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新的侵权方式大量出现,使得现有版权保护方式和体系难以有效应对。”阎晓宏说。
阎晓宏介绍,“剑网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国家版权局开展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工作,也将以传播音乐作品为主要内容的网站纳入进来。
他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健全,侵权盗版成本还比较低,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巨大损失,这些问题都应通过进一步加强保护来解决。
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带来挑战
阎晓宏坦陈,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还处在初级阶段,不断出现的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造成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还比较严重。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版权的矛盾纠纷突出表现在信息网络中,网络版权执法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版权行政管理工作要突出版权执法监管,这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
为此,“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打击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其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的传播也是监管的重点范围。“当然,一定要注意区分哪些构成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的要件,对未经授权或许可,传播作品的要依法监管。”他说。
对于有网友提的“微信内容同质化及内容抄袭现象严重”问题,阎晓宏介绍,“剑网2015”将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和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法制网北京6月1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