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 大陪审提升参审实效
探索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 大陪审提升参审实效
2015-07-0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试点法院探索多样化人民陪审员改革制度 |
大陪审合议庭让陪审员想说会说敢说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葛晓阳 法制日报记者李想文/图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重要渠道。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北京、河北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5月20日,两家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 各试点法院通过网络海选人民陪审员、选任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合理平衡每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的数量比例等方式,探索多样化人民陪审员改革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 强化代表性体现特色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首先要改革的是陪审员选任条件,强化陪审员的多元性和代表性,真正做到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 2007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采用“公民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海选”模式选任人民陪审员。近年来,鼓楼区法院不断完善“海选”模式,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及网站等信息化平台,鼓励、吸引公民参与选任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吸引更多公众参与选任竞争。 据鼓楼区法院院长衡阳介绍,鼓楼区法院现任314名陪审员中,自荐人数高达83.44%,普通群众占比70.69%,涵盖了社区居民、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社会群体。 为了使人民陪审员既体现代表性,又体现地方特色,更好地满足法院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选任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2009年以来,龙海市法院立足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台胞陪审员试点工作,选任了6名熟悉两岸政策法规和风俗民情的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龙海市法院台胞陪审员参审案件268件,调解、撤诉案件233件,调撤率近9成。 “台胞陪审员是闽南地区特有的一个司法品牌”,龙海市法院副院长秦传熙介绍说,涉台案件中,台胞陪审员与案件当事人有较为共同的语言和心理认同感,能够更好地沟通,高效地平息纠纷。龙海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很快将增至220人,其中,台胞陪审员将增至15名。 随机抽选兼顾专业性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法院案多人少压力等原因,部分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成为“驻庭法官”“编外法官”,极大影响了这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随机抽取保障陪审员的参审权利。案件需要陪审时,法官只需在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申请陪审员”,系统在名单库中随机抽取,并优先从陪审数量较少的陪审员中抽取,合理平衡每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为使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杜绝“驻庭陪审”现象,将该院181名陪审员贴上不同“标签”,一般案件从全体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知识产权、医疗事故、金融保险、劳动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性强的案件,注重从专家型陪审员中随机抽取;遇到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注重从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陪审员中随机抽取。 从2013年1月到今年4月,东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982件,人均参审35件,95%的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超过8件,杜绝了“零陪审”现象。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规定,合议庭的组成以随机性为主,兼顾专业性。在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既要有普通社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也要有专门知识、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参加。龙安区法院对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进行分类,既在总名额内随机抽取,又在专业人群中随机抽取。这样既不失随机性,也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知识,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无误。 大陪审提升参审实效 如何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质量,克服长期以来“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弊端,一些法院作出了积极尝试。 青岛市中级法院建立庭审、当事人、审判长3个评价体系,通过多方评价实现即时监管,督促陪审员提高庭审效果。开庭时,由管理部门通过庭审视频适时监督,掌握陪审员的出庭情况。开庭后,由当事人和审判长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分别评价陪审员的庭审表现,评价内容自动传送至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计入考核。 为充分发挥陪审员参审陪审作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探索大陪审合议制,试行“1+4”“2+5”模式大陪审制合议庭,让更多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案件审理,让人民陪审员有足够话语权追问当事人。 中原区法院通过完善参审程序,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理的实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引导下,首先由人民陪审员就没有查清的案件事实发问,鼓励人民陪审员针对当事人的回答追问。事实认定阶段,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多数票决。 中原区法院审理的刘某诉郑州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针对郑州市社保局同河南某医院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是否涉及河南某医院的商业秘密问题,5名人民陪审员对被告轮番发问,查明河南某医院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医疗服务协议属于其商业秘密,使得郑州市社保局以该医疗服务协议属于他人商业秘密不予公开的理由不能成立。 中原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魏女士说:“中原区法院运用‘2+5’大陪审制合议庭后,我们可以实际加入庭审对当事人追问,能够切实感受到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彻底改变了以前不敢说、不想说、不会说的局面。” 完善机制把好出口关 一段时间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应的保障、经费、退出、惩戒等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人民陪审员“认真对待权利”。 实践中,陪审员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矛盾,让陪审员分身乏术。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推出“错时”参审制度,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时间档案,标注每名陪审员每月适宜的参审时间,困难时间段不参与摇号;加强与陪审员单位沟通,通过任前走访、任期回访,争取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事项,实行人民陪审工作经费保障的浮动增长机制,补助费用上升到每人每件150元。规定陪审员所在单位以克扣工资等方式阻碍陪审员依法履职的,由人大责成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法院增设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制定有关人民陪审员管理、履职考核、档案管理等6项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工作绩效档案,将陪审员的个人履历、审核任命、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履行职责,特别是参加审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表,记录参审案由、审理结果及是否被改判或发还、当事人是否申诉上访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 鸡西中院还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每年都对人民陪审员量化考核及表彰,对无故不参加庭审、自行换岗、不遵守庭审纪律、达不到参加陪审案件数量、不适应陪审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人民陪审员,向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或社区通报;超过两次的劝退,并在下一年度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 法制日报北京7月7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