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捐赠遭遇假慈善,该咋办?
真捐赠遭遇假慈善,该咋办?
2016-05-2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捐给灾区的衣服为啥出现在旧衣市场上?近日,湖南长沙的辛奶奶在逛服装展销会时,买到一条裤子,样式和手工缝制痕迹竟然与自己去年捐赠的裤子一模一样。据悉,去年,某旧物回收企业在辛奶奶居住的小区打出“献爱心,支援灾区”的横幅,于是她将自己的旧衣物进行了捐赠,却没想到和这条裤子竟这么“有缘”。无独有偶,今年3月,有媒体曝光浙江杭州部分捐赠衣物并没有运往灾区,而是直接流入旧衣回收市场。
回收公司以真慈善之名,行假公益之实,在法律上如何评价这种行为?对于当下旧衣物回收的乱象,该如何治理?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必须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处理慈善财产。”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律师说,旧衣物回收企业以公益名义,向社会募捐募助,就必须将衣物用于慈善事业,如果违反约定,民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受赠人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也规定,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慈善法规定的“慈善组织”必须是非营利性组织。这样看来,此类以营利为目的的旧衣回收企业并不能定性为慈善组织,是否就不能受慈善法调整呢?对此,张凌霄认为:“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民法上的赠与合同行为。旧衣企业以慈善之名,行营利之实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赠与合同,属于骗捐,可能构成欺诈;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诈骗,构成犯罪。”
“用法律进行规制固然必要,但要遏制旧衣回收产业‘野蛮生长’,根本在于解决我国慈善系统不发达的问题。”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我国慈善市场的现状是政府有号召,百姓有需求,但是缺少一个规范有效的中间平台将二者对接起来。“现在并不缺少捐赠点,但都各自为政,通过行政方式连接,并没有实现慈善市场的联合化、市场化。如果在全国形成连锁化的慈善品牌,这样的旧衣回收企业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
王振耀认为,尽快推动慈善组织规模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旧物回收的乱象,如建立统一的慈善超市,接收居民生活旧物,二次销售后所得善款再用于捐赠。“如果辛奶奶不是在服装展销会,而是在慈善超市看到自己的裤子,那她一定会觉得很高兴,而不是可气又可笑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很多国家都有全面规范的慈善体系来解决旧衣物的回收问题。如美国有专门回收生活旧物的全国性非营利机构——Good鄄willIndustries,接收人们捐赠的生活旧物,经过处理,将其投入二次流通,既慈善又环保。英国、瑞士等国家也设有专门回收旧衣物的慈善机构。
我国民政部门也在这方面作出了努力。2013年民政部制定《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创新运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成为慈善超市的运营主体,希望以此推动慈善超市行业的发展。目前慈善超市已经遍布全国。北京市民政局于2011年成立北京市慈善超市发展协会,负责开展慈善超市相关事宜。记者从该协会了解到,为拓展捐赠渠道,北京市很多慈善超市通过与小区居委会合作,在每月固定日期回收生活旧物,经筛选、消毒等程序,捐给贫困地区。
张凌霄提醒,为遏制骗捐现象,慈善法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因此群众捐赠衣物之前,可以到民政部门网站上对该组织进行查询核实,以防受骗。
“旧衣物虽不贵重,却承载着捐赠人的爱心。受赠人除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慈善财产外,还要充分履行慈善法中的公示制度,让捐赠人明白捐赠物的去向,这样才能真正让爱心落到实处。”张凌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