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资央企本级查办留置案件142起 中管企业214人主动投案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本级共查办留置案件142起,其中国资央企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57起。在案件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中管企业主动投案214人,其中中管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干部13人。
深化整治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是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联系国资央企的监督检查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着眼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一体推进“三不腐”,为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在日常监督中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格甄别为公还是为私,全面了解干部,精准识别干部,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又及时发现有问题人员。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研判确定重点核查人员,成立专项核查小组,深挖细查异常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国资央企系统3名中管干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推动下,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系统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并购重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对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坚决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中国华能纪检监察组以及中国船舶集团、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一汽、中国中化、中国邮政等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上半年均查办多起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
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30家中管企业党组开展常规巡视,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巡视和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推动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