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力推进昆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集聚完善知识产权智库资源,促进知识产权科学决策水平,服务我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保护体系建设,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以及财务专家等。
重点征集长期关注研究并致力为昆明知识产权事业贡献力量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和熟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具有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4日。
三、专家候选人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
4、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参加评选人员除具有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
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具有理工、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人员
通过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向,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熟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情况,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人员
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研究,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人员
充分参与本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环节,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发挥建设性作用,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利用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为企业在出海参与国际竞争、对外技术合作、投融资等事项上提供重要的支撑;取得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知识产权高层管理人员。
(五)金融相关机构人员
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或科技创投基金、知识产权指数、证券化产品、保险等金融产品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取得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
(六)服务机构人员
具备专利代理、资产评估、会计、法律等从业资格,取得相应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或参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有承担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或评审经历,有相关研究或工作成果,在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七)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教育教学及管理,有丰富的教育经验的老师、教研人员及学校领导,从事或参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10年以上,在知识产权教育相关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八)其它知识产权领域具备良好条件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一)应征专家填好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签署承诺书后,送交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昆明市滇池路38号),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邮箱kmipo@126.com。
(二)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对应征专家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遴选,对通过审核遴选的专家进行公示。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1-63160260)
附件:昆明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