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系谣言 造谣者被治安处罚
“医生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系谣言 造谣者被治安处罚
2014-07-07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admin6月29日本报在头版《还原真相》栏目的报道中,揭下“医生列车救人非法”谣言的“画皮”。
昨天下午5点半,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医生列车助产被南京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并赔偿”证实确为谣言,警方已经查明谣言源头并查获始作俑者——河南省男子尚某。据南京警方介绍,尚某为医务人员,因其认为有关法律中的相关条文对医护人员的保护不够充分,为发泄不满,吸引眼球,于6月26日晚10时许,捏造虚假帖文,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
当晚,该帖文在微信朋友圈、QQ群、微博等网络上被大量转发传播。帖文中称:“北京大学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执业医师李芊,在火车上帮助南京一孕妇生下孩子,孩子后来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一审被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要求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等近1.5万元。南京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该案于6月23日已经向社会公告。”
尽管这样的判例疑点不少,但这则“有名有姓”的帖子还是在网络空间疯狂传播,并在现实生活中引起议论纷纷,一时间谴责南京法院的声音四起。仅到27日晚12点,谴责南京法院的评论就超过23万条。
对这一网络事件,南京法院高度重视,“为了澄清事实,市区两级法院几十名法官几乎一夜未眠”。经过调查,6月28日上午8点零4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发表声明:“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以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经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方网站核实,该院没有姓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
南京法院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南京警方迅速立案开展调查。在河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很快查明谣言的始作俑者为河南男网民尚某。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治安处罚。
这一引起轩然大波的谣言,造谣者只被治安处罚,有网民觉得这一处罚有点轻。今年4月,网民孙某、刘某杜撰并在网上散布“南京限牌”的言论,警方只对两人进行了教育训诫。今年5月,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束某,为提高销售业绩,多次在网上故意发布“南京汽车要限牌”的谣言,一度引发市民争购买车,警方也只是对其治安处罚。有网民问:“要是这样,大家不都可以随意造谣、毁人名誉吗?”
对此,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刘小冰表示,就“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而言,尚某的言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损害,这是肯定的。“但他的行为目前还谈不上犯罪,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是比较恰当的。”
“网络谣言转发超500次,不是可以构成诽谤罪吗?”又有网民这样问。
刘小冰解释,刑法中诽谤罪的诽谤对象,是针对的自然人,而尚某发布的谣言中涉及的是法院,属于侵犯名誉,不可能按诽谤罪查处。
即便如此,刘小冰认为,网络自由是有法律底线和道德边界的,无论谁都不能突破这样的底线和边界。昨天,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本报记者任松筠 通讯员宁公宣
原标题:网络自由,岂容跨过法律边界